当前位置: 网站首页 > 规章制度 > 正文

心理咨询转介制度

【来源: | 发布日期:2021-09-15 】

一、当咨询师由于工作安排改变等原因不能再继续完成个案时,应提前将个案转介给其他咨询师。

二、本着对来访者负责的态度,在咨询过程中,若发生了不利于咨询进行的因素,或咨询师感到自己无法完成咨询时,应及时将个案转介给其他咨询师。

三、个案转介时应向来访者说明转介原因,在来访者自愿的情况下进行转介。

四、接受转介的咨询师应仔细了解个案基本情况并及时与来访者预约访谈。

五、当咨询师认为个案不属于咨询范围时应该及时转介给有关部门(医院或其他专业的心理咨询与治疗等机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