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系(部、院)、相关部门(单位):
按照河南省委教育工委、省教育厅《关于开展“河南省普通高等学校心理健康教育工作标准化建设(2022-2025)”的通知》(豫教工委〔2022〕15号)要求,全省各高校心理健康教育专兼职教师每年度要接受不少于40个学时的专业素质能力培训,纳入标准化建设指标体系中。
经研究,拟于暑期进行本年度此项工作。为确保时间、内容、人员、效果“四到位”,作如下预通知。
一、时间
7-9月,具体时间待定。
二、形式
依托国家教育行政学院的中国教育干部网络学院(www.enaea.edu.cn)平台组织实施,线上进行。
三、培训对象
我校全体心理健康教育专兼职教师,包括:
1、学生健康服务与心理咨询中心专职人员;
2、公共教学部心理健康教育教学专职教师;
3、全校具有心理咨询师或相关资质的人员;
4、各系(部、院)心理专干;
5、各系(部、院)按照师生比1:500确定的其他兼职老师(确定的人员必须符合以下两个条件中的一个:(1)具有心理咨询师或相关资质;(2)具有心理学、教育学或相关专业学历。并最好从事与学生心理健康工作有关的实际工作,如辅导员、班主任等)
四、培训办法、内容及其他
见具体方案(后附)
五、工作要求
此次培训工作事关我校大学生心理健康教育专兼职教师队伍建设、心理育人工作成效及全省标准化验收成败,请各系(部、院)、各相关部门(单位)、相关人员高度重视,认真对待。尤其是各系(部、院)要结合前期已上报、在学生健康服务与心理咨询中心已备案的兼职老师人员名单,根据可能的人员调整等情况变化,按照本次工作要求,做好宣传发动工作,先行确定、上报参与名单,于7月3日前钉钉报送至学生健康服务与心理咨询中心褚宛玉老师处。
学生健康服务与心理咨询中心
2024年6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