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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举办2024年秋期“点亮心灯”志愿者暨朋辈心理工作者培训班的通知

【来源: | 发布日期:2024-10-22 】

各系(部、院):

为进一步完善“学校—院系—班级—宿舍”四级预警防控体系,推进我校心理健康教育工作,强化心理育人工作力度,根据工作需要,结合我校实际,经请示校领导同意,决定举办2024年秋期“点亮心灯”志愿者暨朋辈心理工作者培训班,具体事宜通知如下:

一、培训目的

围绕“点亮心灯”公益活动及朋辈心理工作需要,引导朋辈心理工作人员明确职责任务,掌握理论知识,熟练工作方法,在日常的工作中,能够利用所学知识和技能,在朋辈间充分发挥作用,实现自助助人,更好地为我校大学生心理健康教育、服务工作贡献力量。

二、参训人员

各系(部、院)2024级各班心理委员及宿舍心理健康信息员。由各系(部、院)确定并上报名单,要求所报学生具备心态积极、情绪稳定、人际关系和谐、社会适应能力强、乐于助人等特质。

三、培训时间

1023——1123

四、培训形式

线上线下相结合,线上为主。

10231530,在线下会场(仲景东区仲景文化中心719会议室)进行开班仪式和第一讲,各系(部、院)分管副书记或学工办主任、心理专干、班级心理委员及宿舍心理健康信息员到现场参加(教师仅参加开班仪式,仪式结束后即可离场),其他人员在各系(部、院)分会场进行线上收看。

从第二讲开始,全部采用线上形式。

五、培训安排表

六、工作要求

1.各系(部、院)组织现场参会学生提前20分钟到场,提醒学生不要拥挤,保证安全。

2.各系(部、院)要按照要求组织好线上线下听课工作,可确定1-2个网络畅通、有观看设备(如投影仪或一体机等)的场地,每个场地需安排一位老师全程负责。

3.培训原则上不得缺席,每次培训各系(部、院)均要组织现场签到,无故缺课2次及以上的将取消朋辈心理工作者资格。

4.全部培训结束后,各系(部、院)需提交500字左右培训总结及每次分会场现场学习照片2张(1张显示培训主题,1张显示培训过程),共计10张。

5.中心将对参训人员学习情况进行考试,合格者颁发“心灵使者”证书。对于优秀学员中心还将给予专门表彰。


                                                                                             心理健康关爱与教育中心

2024年10月22